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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采购第二期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12-16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陇县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采购第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陇县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采购第二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终端机 终端机 24(台)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采购第二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采购第二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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