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4-12-18 17:35:00
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宜宾)有限公司宜宾高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项目
光伏发电工程材料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宜宾高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宜宾)有限公司宜宾高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光伏发电工程材料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宜宾高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宾市高新区,共包括9个子项目,装机总容量约55.5Mwp,建筑物和构筑物可利用总面积约43万平方米,光伏板可敷设总面积约26万平方米,总投资合计约2.54亿元。项目计划工期300日历天,项目采用EPC+F模式建设,即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期融资。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投标人须在注册(网址:/) 推荐单位请选择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公司-产城融合项目;如已注册且推荐单位为其他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单位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公司-产城融合项目,并获批准取得合格供方资格。
3.2 投标人为小规模及以上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投标人应附近两年的财务会计报表(2022年或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要求: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4 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具有生产商出具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8 投标人在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信息平台评价为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黑名单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3.9 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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