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估算为:259900元(含税)。
1.2采购内容:2024年无人机采购项目,主要采购一批无人机,包括采购一架飞行器及一个无人机负载云台相机,一套带5G模组的机场和1套三维重建软件用于无人机业务支撑,具体设备参数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1.3«设备保修期:非耗材质保1年。
1.4«设备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1.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成交份额100%。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最高响应报价限价为230000元(不含税)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2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需提供本项目核心产品(飞行器)生产厂家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2.5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6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2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2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2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00至2024年12月23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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