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武城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计已由武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舜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财政统筹等,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请登录)
2.建设地点:(请登录)
3.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武城县城区,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武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含提升泵、曝气沉砂设备、生化系统设备等老旧低效高能耗设备的全面更新、智慧水务建设及水质提升等;第二污水处理厂智慧水务管理系统升级,含精准曝气与回流控制、泵站变频调控与匹配、数字计量精准加药等智能调控与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厂区屋顶、开阔构筑物等空间布置光伏发电设施等项目。项目投资约8000万元。
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至图纸审查合格交付全部图纸15天,总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需要的所有相关设计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的配套的其他设计服务。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项目投资额的1.5%。
8.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1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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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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