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结构件制作、打砂油漆及部分产品装配年度业务外包服务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四川宝石机械专用车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2024-2025年结构件制作、打砂油漆及部分产品装配年度业务外包服务采购。
2.2项目概况:由于公司从事结构件制作和产品装配人员较少,无法满足公司产品生产的需求,为扩大产能、降低生产成本、确保产品质量和周期要求,经分厂申请、公司批准同意,通过招标引入一家服务商利用公司场地、设备和原材料等资源为公司提供振动筛、压裂车(橇)等产品的结构件制作(下料、折边、组合、焊接、调磨)、相关产品的打砂油漆及部分产品的装配等服务。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1标包,公司2024-2025年度振动筛、压裂车(橇)等产品的结构件制作、相关产品的打砂油漆及部分产品装配。
预计年度260台振动筛相关配件结构件制作费约130万元、80台压裂车(橇)相关配件结构件制作费约800万元、1600吨结构件喷砂除锈费约80万元、相关产品的油漆费约140万元、部分产品装配费约700万元,年度外包总费用约1850万元。2024-2025年度业务外包总体需求见附件《年度外包项目情况预测表》。
2.4限价情况:本项目设置控制单价,详见附件控制价明细表,投标报价只需明确报价在单价最高限价基础上的整体降价百分比(如降价0.5%、1%、2%等),降价比例为0.5%的整数倍,不得为负数,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5服务地点:四川宝石机械专用车有限公司厂区。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2.7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8定标原则:本次招标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遵循技术、商务及价格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推荐排名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3家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是否具备竞争性做出认定,若认定具备竞争性,则进入详细评审,并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认定不具备竞争性,可否决全部投标,本次招标失败。
招标人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石油钻采设备结构件制作、产品组装或打砂油漆服务业绩。(提供相应合同及发票原件扫描件)。
*3.4 人员资格: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的岗位及最低人数配置须满足招标人作业要求(详见下表),提供人员配置名单。
若投标时无法提供人员配置名单的须承诺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30日内提供相关人员资料供招标人审核。
序号 |
岗位 |
数量 |
1 |
项目经理 |
1 |
2 |
装配人员 |
10 |
3 |
焊工 |
3 |
4 |
行车工 |
1 |
5 |
喷砂工 |
1 |
6 |
油漆工 |
1 |
*3.5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必须提供2023年度的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列情况: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7)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7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3.7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4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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