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OBANG2
三、项目概况:为加快业务发展,提高客户体验感,本项目需新增采购市本级及区县第三代社保卡制卡机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 1 个标包,成交 1 个供应商,预估总采购金额 47.25 万元(含税)。
标包号 |
设备名称 |
最高限价(元/台) |
预估数量(台) |
1 |
第三代社保卡制卡机 |
≤10500 |
45 |
注:1.应答人须以“标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并且以“标包”为单位提供应答文件,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2.具体采购金额及数量以实际订单量为准,采购人不做承诺。
3.所有设备均需提供整机 5 年质保期(含打印头,不含色带)。
4.供货时间:接到采购人订单后 3 天内配送至指定地点。
*5.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合同签订后两周内在浙江省卡管平台完成对接、开发、测试工作。
(二)报价:本项目应答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检测费、软硬件安装升级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运输费、通信费、税金、质保期内维修费等一切费
用。
(三)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限一年;服务期限到期后实际执行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的,采购合同终止;在服务期限内,实际执行金额已达到预算金额的,采购合同终止,合同到期前 3 个月,经双方协商后续签一年。
(四)项目地点:金华市全域不含义乌。
(五)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六、应答人资格条件:
(一)应答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应答人具有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签订的同类型项目业绩。
(四)应答人须是设备制造商,或经该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经销商。
(五)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七)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应答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八)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九)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 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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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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