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万元):60
最高限价(万元):60
采购需求:1.智能庭审主机3台;2.智慧庭审系统3庭;3.高拍仪3台;4.法官、当事人智慧庭审软件3套;5.电子签名终端12台;6.庭审显示屏6台;7.HDMI分配器6台;8.摄像机3台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1)宾川县人民法院2024年科技法庭设备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3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2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截止后代理机构会进行查询,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2-19 06:00至2024-12-27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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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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