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AHCG(2024)255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61038.58;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61038.58;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1 |
漳州台商投资区圣地亚哥小区新增备用线路项目 |
1 |
461038.58 |
项 |
建筑业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明细 |
描述 |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人员,以注册证书上的单位为准)。 |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①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⑤本招标(采购)文件中有与此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条款为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12月21日08:30时至2024年12月25日17: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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