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城市快速路,路线自西向东。设计主路线起点位于汽车专用线三期狮山隧道东侧洞口处,沿途依次与融宽环路、成品油管道、杭深铁路、祥丰低干渠、福泽大道、长福连接线等道路(铁路)相交,止于长福连接线。线路总长为4.79km(4793.828 m)。项目业主为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清繁大道跨杭深线立交工程、清繁大道东延伸线(杭深铁路-长福高速)道路工程项目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承插型支架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城市快速路,路线自西向东。设计主路线起点位于汽车专用线三期狮山隧道东侧洞口处,沿途依次与融宽环路、成品油管道、杭深铁路、祥丰低干渠、福泽大道、长福连接线等道路(铁路)相交,止于长福连接线。线路总长为4.79km(4793.828 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新建石井互通1座(互通区主线双向四车道,匝道桥1座,新建涵洞3座);
2)新建主线转体桥1座;
3)新建双洞单向三车道隧道1座,左洞长880m,右洞长890m;
4)融宽环路右半幅改造,东环路拆除,人非改道改造;
5)长福互通1座;
6)沿线设桥梁3座,人行天桥3座,涵洞8座;
合同总额6.38亿元,合同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承插型支架租赁
⑴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租赁供应经营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⑵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我方施工要求,货物储备包含本次招标需求物资的所有规格,且各规格储备数量不小于本次招标需求数量的2倍;具有实体经营场地及办公场所;有相应的专业供货技术人员和专业的配送设备;
⑶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要求提供纳税信用评级B级及以上、存续期为两年及以上等证明材料;提供近两年年度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自有公司相关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⑷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质量标准,已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权威体系认证。需提供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近两年内(2022、2023年)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⑸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同类物资近两年内(2022、2023年)在国家重点或省重点及同类项目中租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2份(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⑹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要求提供至少2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2022年至今);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报价承诺一致。
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
⑻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包件的同一物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
购买标书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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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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