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叁拾肆万柒仟元整(¥347000.00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交纳社保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公司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特殊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加盖公章),项目经理为投标供应商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备注:注册建造师证,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应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如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件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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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8122479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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