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YLA0200(请登录)
2、采购计划备案号:(请登录)
3、项目名称:夷陵区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体系建设项目一期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698.820062(万元)
6、最高限价:2698.820062(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对夷陵区三斗坪镇、分乡镇、乐天溪镇新建渗滤液处理系统,含基础、安装及渗滤液设备,以及三斗坪垃圾填埋、分乡填埋场清运后的场地恢复,乐天溪封场、环卫收运设施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为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为小微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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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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