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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妇幼保健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2-2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PZXCS027 项目名称###市妇幼保健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标的名称###市妇幼保健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第二次) 标的数量:1项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50,******** -   合同履行期限:本期服务有效期为12个月(一年),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良好的信誉;(3)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于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日当天在“****网站及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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