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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35kV长城313架空线路线塔加固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24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35kV 长城 313 架空线路线塔加固更换项目已批准建设,安全生产费用资金投资费用资金计划以计划编号AD2024-AQ030706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35kV 长城 313 架空线路线塔加固更换项目
2.2 项目编号:SN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35kV 长城 313 架空线路线塔加固更换工程项目,在线路现有路径情况下,将长城煤矿 35KV 长城 313 架空线路(13.02km)74 基水泥杆更换为铁塔杆,敷设新 LGJ-185 型线路导线,更换配套金属附件和接地极等,拆除旧线杆。

线路起于上海庙 110kV 变电站,止于长城煤矿 35kV 变电站,本项目改造涉及线路全长 12.287km。原线路采用导线采用 JL/G1A-185/25 型钢芯铝绞线,每相一根。地线全线采用 2 根 GJ-50 镀锌钢绞线。本项目改造路径沿原线路路径行进,新建线路起于原 3#双回分歧塔,路径沿原路径行进,其中原 13#、14#、79#、80#、82#塔(分别对应新建路径的 N8、N9、N43、N44、N46)保留,新建线路止于原 82#塔。

本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新建单回线路路径长 11.346km(N0-

N7:1.414km,

N10-N43:9.932km),重新紧放线单回线路路经长

0.892km

(N7-N10:0.638km;N44-N46: 0.254km),N43-N44(0.049km)维持原线路不进行改造。

本项目重要交叉跨越共有 4 处:1. N6~N7:跨砂石路。2.N20~N21:跨砂石路。3.N41~N42:跨库房。4.N44~N45:跨敖银线公路。采取措施做全塔防盗,悬垂串采用双串。本项目 N2、N3、N4 跨越居民、耕地密集区,N25、N26 跨越砂石路,悬垂串采用双串。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项目不划分标段。

2.4.1 施工范围。

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对全线路进行施工;负责所用材料的采购;负责沿线民事协调,当地政府、供电部门协调,征地占用等手续办理;通过当地供电公司验收并送电。以上事项及施工过程产生的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2.4.2 主要施工内容
在线路现有路径情况下,将长城煤矿 35KV 长城 313 架空线路(13.02km)74基水泥杆更换为铁塔杆,敷设新 LGJ-185 型线路导线,更换配套金属附件和接地极等,拆除旧线杆。

A.土石方工程:新建 45 基塔基础挖方、排水、余方倒运、进场道路维修等;B.基础工程:新建 45 基塔基础;
C.杆塔工程:新建 45 基塔,拆除 74 基原线路杆塔。

D.导线、避雷线架设工程:全线导线、避雷线架设工程;E.接地工程:45 基塔接地。

F.施工材料准备,工农关系协调,供电上级部门协调。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5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2.6 质量标准:合格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GB/T 50064-2014 《电信线路遭受强电线路危险影响的容许值》GB 6830-86
《架空输电线路外绝缘配置技术导则》(DL/T 1122-2009)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 DL/T 5221-2016
《电缆防火措施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DLGJ 154-2000
《10(6)kV~500kV 电缆线路技术标准》Q/GDW 371-2009
《电力电缆线路运行规程》Q/GDW 512-2010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 额 定 电 压 35kV (Um=40.5kV) 挤 包 绝 缘 电 力 电 缆 及 其 附 件 》GB∕T 12706.3-2020
当地供电公司相关规定、办法、企业标准。其他相关的规程、规范。

2.7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 18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生效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线路送电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

3.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施工期间有效;

3.4 项目经理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并提供近 6 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8 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12 月 24 日起至2024 年 12月 28 日17:00时 止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下载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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