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开招标条件及依据
1.1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开阳县高峰至田坎公路项目经理部已由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世行贷款贵阳农村公路项目(第三批33条农村公路)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筑发改投资〔2022〕27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业主)为开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建养一体化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开阳县高峰至田坎公路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公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铁二十局相关招标管理办法。
2.项目概况与公开招标内容
2.1.开阳县高峰至田坎。高峰至田坎公路目前为被南江河隔断的断头路,项目起点位于南江乡南江河南岸751村道,在起点新建245m南江河大桥跨越南江河,经主扎、毛栗村、谢家寨、田坎村,终点位于南龙乡田坎村以北约1km处的茶叶种植基地。
2.2.公路全长10.086公里,四级公路,路基宽度6.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桥梁一座为南江河大桥:跨径组合为(60+120+60)m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连续钢构,桥梁全长245米,宽9米。
2.2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铁二十局相关招标管理办法。
3.招标人资格及审查要求
3.1招标人具体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取得相关授权代理证明),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生产能力:参加投标供应商要求商品混凝土日产量不低于1000m³。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5)履约信用要求:招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招标人在递交招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招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1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6)招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发票要求: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招标人;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参与招标;招标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纳入世行制裁名单,否则,其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发布公告的媒介(请登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21时00分。招标文件费用:本次招标文件500元。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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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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