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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镇五星子连村、长兴村老屋背农用地合作开发项目竞标公告
日期:2024-12-2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JLZB********
项目名称:鹤城镇五星子连村、长兴村老屋背农用地合作开发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竞标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市工程建****公司###市鹤城镇五星村子连股份经济合作社###市鹤城镇五星村长兴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镇五星子连村、长兴村老屋背农用地合作开发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注:项目概况和合同范本的金额为初定数值,具体合同金额按中标价另行计算;合作开发期限起始日期暂定,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竞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甲方指采购人,乙方指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第一条 合作开发地概况
甲方将位###市鹤城镇五星村委会子连村、长兴村老屋背(土名/地名)的农用地合作开发给乙方使用,合作开发面积约********亩。其中,子连经济社占********亩,长兴经济社占********亩。
上述合作开发土地以下简称为“合作开发地”。合作开发地地块现状(土地地类)为:其他农用地约********亩(其中可调整其他园地约********亩,可调整养殖坑塘约********亩),林地约********亩,园地约********亩,建设用地(村庄,无用地手续)约********亩。永久基本农田0亩(合作开发地范围及地块现状见合同附件《老屋背》土地影像图)。
甲方已将合作开发地情况充分披露告知乙方,乙方合作开发土地的用途为:园地用于花卉、果树种植,林地用于林业种植(不得种植速生桉树),养殖坑塘用于水产养殖,其他土地则按土地现状地类使用。乙方对该合作开发地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同意合作开发,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及政府对相应地类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依法依规使用合作开发地。
第二条 合作开发期限
合作开发期为30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54年12月31日止。
第三条 乙方应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合作收益款及其他费用
(一)合同履约保证金
1.合同履约保证金共********元(即金额等于第一期的年合作收益款),其中:子连经济社收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元,长兴经济社收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元。乙方于合作开发地公开竞投阶段交付至保证金账户的竞投保证金********元,在合同签订之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由保证金账户转入甲方账户,乙方不须另外支付。甲方在合同签订当天开具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收款凭证给乙方。
2.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合作收益款。合作开发期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并依本合同规定的归还期限和归还要求将合作开发地完好交还给甲方后的十天内,甲方将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如否,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并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直接收回合作开发地。
3.如乙方中途自行退出合作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作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并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直接收回合作开发地。
4.如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或者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合作开发地,甲方应向乙方双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二)合作收益款、管理费、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以下金额以人民币方式结算,不含税费)
1.合作收益款为:********元∕年(两个经济社各收一半合作收益款),合作收益款自第六年起开始递增,每隔五年递增5%,即: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每年合作收益款为:********元(两个经济社每年各收********元)。
自2030年1月1日起至2034年12月31日止,每年合作收益款为:********元(两个经济社每年各收********元)。
自2035年1月1日起至2039年12月31日止,每年合作收益款为:********元(两个经济社每年各收********元)。
自2040年1月1日起至2044年12月31日止,每年合作收益款为:********元(两个经济社每年各收********元)。
自2045年1月1日起至2049年12月31日止,每年合作收益款为:********元(两个经济社每年各收********元)。
自2050年1月1日起至2054年12月31日止,每年合作收益款为:********元(两个经济社每年各收********元)。
2.合作收益款按年收取,先交款后使用,乙方须于每年1月31日前支付下一期的年合作收益款。
①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先支付第一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年合作收益款。
②第二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的年合作收益款乙方须于2026年1月31日前支付完毕,后续每期的年合作收益款交款期限以此类推。
3.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分别按应付金额支付合作收益款至以下甲方银行账户,甲方确认收到合作收益款后的十天内开具收款凭证给乙方。如乙方需甲方提供发票,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①子连经济社收款账户:
户名###市鹤城镇五星村子连股份经济合作社
银行账号:********
②长兴经济社收款账户:
户名###市鹤城镇五星村长兴股份经济合作社
银行账号:********
开户行均为:广东鹤山农村商业银行鹤城支行
(三)在合作开发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足额缴交合作收益款及管理费,凡拖欠有关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加收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照乙方所欠合作收益款及管理费的********%计算。如乙方拖欠甲方相关款项达到一个月,则视作乙方违约,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合作开发地,乙方仍需向甲方缴交欠付的合作收益款、管理费和违约金。
二、交易方式
1、项目名称:鹤城镇五星子连村、长兴村老屋背农用地合作开发项目
2、项目编号:HSJLZB********
3、交易方式:合作开发公开竞标。
4、竞标方式:线上报价;报价平台:国e平台(********)。
5、竞标时间:线上自由报价阶段:2024年12月31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线上限时竞价阶段:2024年12月31日11时00分至14时00分。
6、竞标底价:本项目以合作收益款单价¥********.00元/年为竞标底价。
7、竞标报价:竞标报价不得低于竞标底价,每次竞标报价加价为¥********元的倍数。
8、定标方式:线上报价竞标,不论竞标家数,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中标人;若价格相同,根据投标人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竞标所得人,先报价者为中标人。
合同履行期限:20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竞标时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公司同时报名,不允许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整体转包(如有隐瞒,将取消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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