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独石化塔二期乙烯项目及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室内外消火栓箱(框架)公开招标(二次)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概况: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及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由中石油投资建设,项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产业园。项目利用塔里木油田丰富资源,新建120万吨/年乙烯及多套工艺装置,配套建设中心控制室、化验室、动力站、空分空压、循环水场、除盐水中站、污水处理、全厂火炬、全厂罐区及其他全厂性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及绿色低碳示范工程等。《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复,项目可研批文号:石油股份计划〔2023〕38号;项目第一批基础设计、第一批基础设计变更、第二批基础设计、第三批基础设计已获批复,文号:石油股份工程物装【2023】204号、石油股份工程物装【2024】60号、石油股份工程物装【2024】61号、石油股份工程物装【2024】105号。
2、招标产品范围:共8项物资,估算总数量约为1710套(估算量仅作为评标依据,实际采购数量及供货时间以订单为准);
3、实施或交货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产业园;
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交货期为订单签订后60日,具体根据买方要求;自框架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及绿色低碳示范项目结束;
5、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6、履约保证金:无;
7、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当日至2027年12月30日 ;
8、质保期:工程中交后24个月,或货到现场48个月并经验收合格,以先到为准;
9、投标有效期:9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⑥.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3、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扫描件。
5、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库内制造商,且状态为正常,供应商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能源一号网(电子采购系统2.0)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
6、投标人业绩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10月01日~2024年10月30日),提供室内外消火栓箱销售合同或框架,合同或框架内室内外消火栓箱销售总量在200套以上,数量以业绩合同对应发票数量为准,应包括所供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并提供合同或框架订单)。
7、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投标人中标后接受与独山子石化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及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相关主项EPC或PC工程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执行EPC或PC等单位付款条件。
8、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承诺所投标产品及配置完整且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并对投标产品的整体性能保证负责。无论何时发现缺项和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无条件无偿补足。(给出书面承诺)
9、投标人提供非自制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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