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佛山站站房及相关工程已进入施工阶段。根据«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284号令)及验收规范、设计文件要求,需对项目进行防雷检测工作。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建设指挥部委托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佛山站站房及相关工程防雷设施第三方检测(项目编号:站房指-2024-05)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佛山站站房及相关工程防雷设施第三方检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项目概况
2.1工程概况: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佛山站及相关工程包含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佛山站、与站房一体设计、同步实施的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以及佛山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佛山高铁站工程。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佛山站车场设计规模按3台7线布置,预留扩建条件,到发线有效长650m,设1座基本站台,2座中间站台。基本站台按 450m×8m×1.25m、岛式中间站台按450m×12m×1.25m设计。铁路站房建筑面积约 2.98万平方米,含高架层、站台层围护结构及出站层出站厅;与站房一体设计、同步实施的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约24.9万平方米;佛山地铁3号线线路在本工程范围内与铁路站房斜交,新增地铁车站(佛山高铁站)工程建设面积约1.5 万平方米;生产生活房屋面积约7千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47.45亿元。
2.2计划工期:24个月。
2.3采购范围:工程施工图内建筑防雷设施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土壤电阻率、接地电阻、过渡电阻、SPD(智能配电系统)检测等。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
3.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谈判要求谈判响应人具备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工程要求;第三方检测单位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认定并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防雷设施检测资质证》甲级资质,同时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覆盖本次的招标内容)。
3.1.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均不得处于亏损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2021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近一年(2023年12月~2024年12月)内完成1项建设项目防雷检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服务合同(不少于1个)。
3.1.4.项目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
3.1.4.1具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具备承担本次第三方检测工作的能力。
3.1.4.2项目负责人要求: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验,无不良行为记录。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在本机构服务两年以上,附其两年社保证明。
3.1.5.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年12月~2024年12月)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21年12月~2024年12月)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未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或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未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具体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惩戒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的规定。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7.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投标人法定代表、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5)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广州局集团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6)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 磋商谈判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0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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