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明江景泽园项目已由郑州市二七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312-410103-04-01-325716,招标人为郑州海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明江景泽园项目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服务;
2.2建设地点:郑州市二七区明江路南、财禄街西、寿康路东、廉江路北;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49712.7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7866.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1845.89平方米(最终面积以规划条件及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面积为准)。
2.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①基坑监测:包括基坑坡顶水平位移监测、基坑坡顶竖向位移监测、预应力锚索内力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周边地表沉降监测、周边地下管线沉降监测、周边建筑物沉降监测、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等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基坑监测,并进行数据分析与结果评价、信息反馈,编制完整的监测报告;
②沉降观测:工程建设范围内的主楼沉降观测,提交准确的观测数据及观测成果表,并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沉降观测报告。
2.6服务期限:基坑开挖及主体结构施工全过程,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7质量要求:服务行为合法规范,成果文件客观、公正、完整、清晰并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岩土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须具有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一项2021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需附合同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自成立年份算起)。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誉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内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所有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各投标人自行承诺)。
3.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于2024年12 月25 日至2025年1月2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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