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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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物流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 |
具体详见“第八章工作任务书(技术规范书)” |
01 |
标段一:邯郸日日顺智慧物流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湖北咸宁博洛尼家居用品湖北有限公司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胶州日日顺物流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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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南昌日日顺物流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海尔工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日日顺物流(贵阳)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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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三:临洮海尔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海尔银川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海尔银川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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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项目招标,中标后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需合同对应的项目通过投资决策批复后生效。 2、在招标文件各项条款中,除非明确说明所针对的标段/包,否则,是对各标段/包的共同要求。 3、投标人应以各标段/包为单位,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否则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项目概况:
海尔物流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包括南昌日日顺物流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临洮海尔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海尔银川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邯郸日日顺智慧物流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海尔工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湖北咸宁博洛尼家居用品湖北有限公司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日日顺物流(贵阳)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胶州日日顺物流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海尔银川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等9个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屋顶均为彩钢瓦屋面(涉及江西、山东、河北、湖北、贵州、四川、甘肃、宁夏)等区域,预估总装机容量为51.86836MWp,交流侧容量总计为42.495MW,其中7个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2个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项目接入电压等级为10kV或0.4kV。
项目暂定开工日期为2025年2月15日,项目总工期为180天,并网时间120天,最终开工日期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投标人可同时投三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至多中标一个标段。三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若投标人已中标标段一,同时也投标后续标段,该投标人依旧参与后续标段评标;若在后续标段中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顺位排名第二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某一标段第一次招标流标,已成交标段的中标人不得参与流标标段的第二次招标投标;某一标段流标,不影响其他标段正常开评标活动。
本次招标范围内项目若因备案文件、接入或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招标人有权取消标段内对应的项目,同时监理费按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核减。
标段一:邯郸日日顺智慧物流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湖北咸宁博洛尼家居用品湖北有限公司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胶州日日顺物流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标段二:南昌日日顺物流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海尔工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日日顺物流(贵阳)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标段三:临洮海尔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海尔银川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海尔银川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3、招标范围(内容):
海尔物流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各标段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施工准备、屋顶加固、屋顶防水及防腐处理;开工建设至竣工验收所涉及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以及勘察设计所有相关内容;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到货开箱验收、安装、试验、调试、并网试运行;场内道路施工修复;检修通道、钢梯、一二次设备及开关柜箱变等所有设备基础土建施工、接地(原有防雷接地网(避雷线)的拆除与恢复及防雷检测)、线缆沟等所有需要配套的土建工作;组件冲洗系统、钢梯、配电区、光伏厂区、送出线路工程、并网接入(含对现有配电系统进行改造)等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的吊装、安装、试验(单体实验、涉网试验)、调试等所有工作;工程资料档案整理、设备资料、竣工资料、移交;竣工验收及消缺。整个工程的合同管理,合同谈判,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管理,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工程结算审核,工程实施过程的投资控制及审计阶段需监理配合的相关工作等。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资格要求:
5.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或电子章);
5.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加盖公章或电子章);
5.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住建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公司近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或电子章);
5.4投标人近十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应具备1项已完工的国内单体5MWp及以上容量的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监理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已完工证明),加盖公章或电子章。证明文件中须清晰体现合同签订主体、签订时间、项目容量、服务内容等);
5.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2-2024)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财物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等情况发生,所承担的工程在近三年内不曾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资信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包含上述内容);
5.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1-8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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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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