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规模:
1.招标人: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QXBZ
5.实施时间(合同履行期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6.实施地点: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7.项目主要内容: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印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包括:废包装桶900-041-49、油墨沾染物900-041-49、废油墨900-299-12、乙醇溶液渣900-402-06、废活性炭900-039-49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8.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人民币):单价3247.52元/吨,预算总价150000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或总价)的均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范围)须包括本项目内容。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近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相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6.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7.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8.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1年 12月1日起至今”的资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报名)时间及途径: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 1月2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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