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实验楼改造及设备购置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函【2024】17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债券资金以及学校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本次招标项目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实验楼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改造学校现有工程实训中心、实验楼、3号教学楼等3栋建筑,用途分别变更为科研实验楼、医学检验实验楼、医学基础实验楼等,改造总建筑面积19224平方米。
2.2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4809.6万元。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标段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实验楼改造项目
标段内容与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建设地址: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孝义校区院内(吕梁市孝义市敬德街42号)。2.5计划工期:136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1标段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尚在处罚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6日17时00分至2025年1月16日9时0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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