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海绵城市科普展厅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面向中小企业)已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岛综试区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海绵城市科普展厅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面向中小企业),位于长岛综合试验区。展示中心设置单独海绵城市室内展区,集理念宣传、互动体验、智慧管理等于一体,通过三维影片、大屏幕、影视墙、游戏互动等表现形式,全面宣传烟台市及长岛海绵城市发展历程、建设成效等;包含陈列布展、数字沙盘、互动装置、艺术造型、场景造型、展柜、展板、多媒体设备、多媒体影片制作(4-5分钟)、光影全息技术应用、先进的声、光、电技术应用等。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至2025年4月20日前交付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且须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阶段性进度要求(其中,接招标人通知后10日历天内提供完整的施工图)。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的设计规范、标准、城市规划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发包人、使用方的要求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验收、交付保修等内容。 2.6 计划投资额:约200万元。 2.7 标段划分:该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②须担任过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③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律、标准规范;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⑤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⑥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①投标人应满足《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烟财〔2023〕12号)文件要求。②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③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6日 22:00至2025年01月01日 00:00(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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