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巴县兴隆镇硫铁矿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整治项目施工已由镇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规划【2024】68号、【2024】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招标人为汉中市生态环境局镇巴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镇巴县兴隆镇 ;
2.2 工程规模:1、治理矿硐23处,总容积33968.2m3。其中KEP全矿硐封堵8个矿硐,消耗弃渣13826.78m3;强化封堵3个矿硐,消耗弃渣400.11m3;简易封堵12个矿硐。2、生态恢复面积3596m2等。 ;
2.3 项目投资总额:12427673.23元;
2.4 计划工期:22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镇巴县兴隆镇硫铁矿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标段编号:E61070035414kpueaa9m001;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镇巴县兴隆镇硫铁矿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整治项目施工:镇巴县兴隆镇硫铁矿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整治项目施工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镇巴县兴隆镇硫铁矿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及不良记录;
3.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 00时0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24年12月27日 00时00分 起至2025年01月01日 00时00分……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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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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