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钦南区那思20万千瓦风电项目总承包工程(土建工程(标段六))工程山皮石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钦州钦南区那思20万千瓦风电项目总承包工程(土建工程(标段六))工程山皮石招标采购,招标人为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受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西钦州钦南区那思20万千瓦风电项目总承包工程(土建工程(标段六))预估需求山皮石46129m3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和价格,确定中标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3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止。
2.4交货期:按用户单位实际要求送货。
2.5交货地点:广西钦州市钦南区那思镇/那彭镇施工现场。
2.6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7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同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
3.2投标人须为招标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生产商声明》或《经销商声明》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3.3付款条件承诺:投标人必须具备一定垫付资金的能力,在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能抵扣进项税额且与验收合格货物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招标人在12个月内分次结清。(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自行承诺并盖单位公章,无承诺或承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该承诺将写入合同,并按合同相应条款执行)。
3.4投标人须承诺:我方供应的山皮石质量符合技术规格书中的技术要求,材料进场后,如发现我公司提供的山皮石质量不符合上述要求,我方及时将不合格材料清出场地,并且及时重新供应合格山皮石(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自行承诺并盖单位公章,无承诺或承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须提供供货方案:方案内容要包括按期交货保证措施、配送方案等。(不提供供货方案否决投标)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7日09:00:00至2025年1月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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