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作业废液处理项目药剂框架采购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 药剂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1)2025-2026年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将承担多个废液处理项目。由于我公司不具备化学药品加工能力,拟通过框架采购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2家药剂供应商分别承担现场药剂供应工作;预计药剂采购每年度总金额500万元(含税),2025-2026年共计1000万元(含税)。
(2)项目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2招标产品范围:废液处理药剂框架采购,依据业主提供的技术规格书和订单数量供应产品,主要包括:破胶剂、pH调节剂、聚合氯化铝、乳液型阳离子聚丙烯酰胺、乳液型阴离子聚丙烯酰胺、消泡剂、杀菌剂、脱色剂,负责产品的运输、卸车、售后服务等工作,并对产品的安全、质量负责,通过产品验收标准,达到招标人使用目的。详细采购内容见技术要求。
2.3实施或交货地点:甲方指定药剂送达地点,包括且不限于甘肃庆阳、陕西延安、陕西榆林、新疆克拉玛依、库尔勒地区。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按年度签订合同。交货期:接订单通知后10天交货。
2.5质保期:交货日起产品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
2.6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7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应至少包含氢氧化钠、过硫酸钠。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具有水处理药剂销售的业绩。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的失信分值低于8分或已恢复投标资格。失信分及投标资格,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7)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www.cnpcbidding.com/)。
3.3其他资格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 1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 月 2 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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