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治市潞城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及管网项目已由长治市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潞城发改审发〔202 4〕7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潞城区潞新污水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等。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城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及管网项目初步设计
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对现状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新建1万m3进水调节池、粗格栅及提升泵房、二次沉淀池、加药间和二次换热站,以及相关工艺及设备改造,达到2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能力;对排水管网进行改造,并对管线经过的现状道路进行开挖及恢复,改造老旧日管网7.46公里,新建污水管道5.2公里,新建再生水管道2.5公里,改造雨水管道3.21公里;建设智慧管网。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初步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内容;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4、建设地点:(请登录)
5、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是本单位专职人员。
2、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须含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企业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纳税完税证明、具有审计资 格的第三方出具的 2023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 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
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信息”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工 程的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27日至 2025 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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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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