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内容:综合布线工程项目设备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系统调测、试运行、运行、调试、项目管理、培训、售后服务、维护、保修等工作。
1.2 工期:30天。
1.3 整体项目质保:2年。
1.4 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涉及分包。
1.5 实施地点:常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最高限价: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17820.72元人民币(含税),其中增值税税率9%最高限价为17820.72元,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否决其应答。
本次询价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CP01720/系统集成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常州市 |
/ |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2 供应商须提供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
2.3 供应商须能够开具满足采购人需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供应商在中国电信MSS合同系统中的“信用管理模块”中无违规失信信息。
2.5 供应商不得存在情形
2.5.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应答人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8 供应商具备现场勘查合格书。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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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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