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22213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22213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饶平县养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基建临时电源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12221.3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
饶平县养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基建临时电源工程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212221.38(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5284.54元、专业工程暂估价20000.00元) 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为不可竞争费用。 |
否 |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但参照政府采购项目规定和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具备送电条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进行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A、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有效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有效资质;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有效资格的施工单位。 B、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有效资格并注册在该单位,取得对应专业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截止至投标之日起的上一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得更换。 D、广东省外供应商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E、供应商没有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出现暂停响应资格、取消响应资格、不接受响应、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情况。(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9日 至 2025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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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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