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预算金额:0万元
最高限制单价:
(1)网拍辅助机构完成网拍辅助工作,可以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成交后收取服务费用。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由执行法院通过案款管理系统从拍卖、变卖成交款中优先支付。
①一个拍卖行为包含一拍、二拍和变卖,应当只收取一次费用;
②拍卖不动产按照每个拍卖标的物成交价总价的4‰收费,成交价格超过20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费。拍卖标的在本市辖区收费总额不超过4万元、本省辖区不高于5万元、外省辖区不高于6万元;
③拍卖动产(机动车除外)按照每个拍卖标的物成交价的2%收费,成交价格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费。拍卖标的在本省辖区收费总额不高于2万元、外省辖区不高于3万元;
④拍卖机动车按照每个拍卖标的不高于1000元收费;
⑤其他财产参照动产确定辅助机构服务费用;
⑥拍卖财产情况复杂、数量较多且未被拆分的,参考标的物的种类、数量、辅助工作复杂程度、拍卖或者变卖成交价款情况综合确定,单宗执行案件网拍辅助费用总金额不得超过20万元。
(2)网络司法拍卖或者变卖未成交,第三人以流拍价购买的,按照上述(1)的标准收取费用,从购买价款中优先支付。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支付网拍辅助服务费用:
①网络司法拍卖或者变卖未成交,申请执行人接受以物抵债的;
②撤回拍卖或变卖,或者流拍及变卖无人竞买,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债权人拒绝接受该财产抵债的;
③拍卖财产成交后,征集人依法撤销拍卖,且需要重新启动拍卖程序的;④拍卖财产成交额低于2000元的;
⑤其他不宜收取费用的情形。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供应商必须完成征集人规定的各阶段服务内容,提供项目交付所需的有关资料,要求达到征集人及相关行业规范的要求。
(2)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框架协议期限内征集人委托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为止。
(3)服务范围: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潍坊市基层人民法院。
(4)选取3家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框架协议按年度签订,采取1+1续签模式,每年框架协议期满前1个月征集人根据入围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或另行组织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
(2)须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入库名单的公告》公布的拍卖辅助机构,且自该入库名单发布之日起不存在因违法违规经营被行政处罚的记录;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31日8:30至2025年1月7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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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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