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开平市公安局毒品检测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开平市公安局毒品检测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30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开平市公安局毒品检测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4.6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6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开平市公安局毒品检测耗材采购项目
  2. 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开平市公安局毒品检测耗材采购项目(详见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良好的信誉;(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所投报的医疗器械若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当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报的医疗器械若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当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5)投标人所投报的医疗器械(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三合一尿液检测试剂/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可卡因、 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六合一尿液检测试剂)应当是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注:若分公司响应的,应当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有效授权。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有效授权书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31日  至 2025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8122479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会员协议:点击下载会员协议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681224795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王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