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中核八所-旋流及聚结设备研制-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中核八所-旋流及聚结设备研制
- 项目编号:YZN0-FW-GKJT-24-1479
- 交货/服务时间:60天
- 交货/服务地点:
- 供货范围:为试验台架项目提供油一套旋流分离器和一套气液聚结设备,以及旋流及聚结工艺理论计算、数值模拟计算、实验验证等。
- 质量要求:服务供应方应承诺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积极配合采购方和客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定期汇报研究进展情况,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此外,服务供应方在约定服务期内,不论采购方及其成员公司在中国范围任何地点进行技术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和服务响应时间不应受地域影响。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单位成立时间达一年以上,实缴资本10万以上,社保缴纳人数≥3。(需提供证明材料)
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具体资质、业绩或人员要求:
2.1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包含气体分离相关的技术开发或设备生产。
2.2供应商应提供其在气液分离技术领域的能力证明:包括不限于发表授权的论文、专利等,承研的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
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或黑名单,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4)其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供应商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如适用)
5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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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