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天津市急救中心系统专线连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96万元
最高限价:63.9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63.96 |
63.96 |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详见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出具的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的公司财务报表);(三)2023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减税、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减税、免税的申报材料)(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3日到2023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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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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