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5年气井节流器投捞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项目经理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气井节流器投捞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2025年气井节流器投捞技术服务采购为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项目经理部在苏里格气田实施天然气开发过程中的外包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为年度产能建设投资和天然气生产成本,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对苏里格气田苏5、桃7、苏59、苏46、苏119区块内的天然气井实施节流器投放与打捞带料服务。具体包括:根据气井生产情况制定节流器投放与打捞方案,提供相关设备、材料与人员进行现场施工,跟踪分析节流器的运行效果并进行相应调整。预计服务周期内投放节流器139井次,打捞节流器109井次,更换节流器30井次。费用预估3400000元(大写:叁佰肆拾万),不含增值税。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招取3名中标人,工作量按照第一名50%,第二名30%,第三名20%。招标人有权根据服务质量调整工作量分配比例。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不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序号 |
服务内容 |
主要工作内容 |
计价单位 |
限价 (万元) |
备注 |
1 |
节流器带料投放 |
设备上井、施工、通井、带料投放节流器、施工收尾 |
套/次 |
1.68 |
含节流器材料费用 |
2 |
节流器带料投放 |
同井投放第二套节流器 |
套/次 |
1.27 |
含节流器材料费用 |
3 |
节流器材料 |
单支节流器 |
套 |
0.62 |
材料费 |
4 |
节流器打捞 |
设备上井、施工、通井、打捞 节流器、施工收尾 |
个 |
1.14 |
同井打捞成功第一个节流器 |
5 |
节流器打捞 |
施工、通井、打捞节流器、施工收尾 |
个 |
0.90 |
同井打捞成功第二个节流器 |
6 |
节流器打捞 |
施工、通井、打捞节流器、施工收尾 |
个 |
0.65 |
同井打捞成功第三个节流器 |
7 |
通井 |
单独上井通井 |
次 |
0.4 |
|
8 |
空跑 |
因甲方原因造成空跑 |
趟 |
0.15 |
2.5 服务地点:苏里格项目经理部苏5、桃7、苏59、苏46、苏119区块。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7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有效投标人≥4名,推荐前4名为中标候选人,原则上确定排名前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工作量按照第一名50%,第二名30%,第三名20%的比例划分。
有效投标人为3名时,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原则上确定排名前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工作量按照第一名60%,第二名40%的比例划分。
有效投标人为2名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具备竞争性,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价格、商务和技术等方面均具备竞争性的理由,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原则上确定全部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工作量按照第一名60%,第二名40%的比例划分;如果评标委员会经评议认为缺乏竞争性,则否决所有投标,本次招标失败。
有效投标人小于2名时,则本次招标失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4年1月1日,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业绩要求
近3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在油气田实施过气井节流器投放打捞技术服务,且工作量累计超过50井次。(提供合同、结算资料与发票扫描件,需能证明工作量井次)。
3、项目负责人
具备石油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及以上节流器投放与打捞服务的现场管理经验。
注:提供毕业证书影印件,用户单位提供的服务经验证明及业绩合同扫描件,该人员近3个月(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记录影印件(证明人员为投标人员工)。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2 投标人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4.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4.4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5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4.1-4.3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4.4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4 年12月30日至 2025 年1月6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0日08时45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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