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分行对长治分行保安服务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二、调研时间
本次市场调研自即日起2025年1月7日23:59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行政处罚期内。
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投标人需承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5.投标人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②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③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6.投标人须承诺在与建设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及不良记录、泄露建设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事件;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7.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投标人必须有稳定的经营场所。山西省内有分支机构。
9.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0.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年及以上的具有类似保安服务项目经验的业绩案例(类似案例指服务县级以上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服务过银行办公楼,服务10个以上银行业网点。需提供合同及正式发票)。
1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若投标人为山西省外的单位或为分支机构,还须同时提供有效的长治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案证明。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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