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金融岛三个绿地地下停车场工程(TC3-03)及03#地块对应的外环路地下空间、龙湖金融岛纵向街坊路地下空间工程(02)、龙湖金融岛外环路地下空间(东支渠独建段剩余段)工程已由郑东发改统计发改【2018】79号、郑东发改统计发改【2019】114号、郑东发改统计发改【2021】38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020-410154-48-01-027799、2020-410154-48-01-027779、2020-410154-48-01-027763,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招标人为郑州金融岛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服务一标段(三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湖金融岛三个绿地地下停车场工程(TC3-03)及03#地块对应的外环路地下空间、龙湖金融岛纵向街坊路地下空间工程(02)、龙湖金融岛外环路地下空间(东支渠独建段剩余段)工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项目一标段(三次)
2.2项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岛。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三个绿地地下停车场工程(TC3-03)为地下负一至负四层停车场工程,建筑面积约24700㎡。03#地块对应的外环路地下空间面积约为地下负一至负四层,其中负一层、负三层为行车道,负二层、负四层为设备机房及停车场,面积约5000㎡。龙湖金融岛纵向街坊路地下空间工程(02)为地下负一至负四层停车场工程面积约8900㎡。龙湖金融岛外环路地下空间(东支渠独建段剩余段)地下负一至负三层,其中负一层、负三层为行车道,面积约2200㎡。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标段划分:(一标段)龙湖金融岛三个绿地地下停车场工程(TC3-03)、龙湖金融岛纵向街坊路地下空间工程(02)、龙湖金融岛外环路地下空间(东支渠独建段剩余段)工程桩基检测项目。
2.6招标范围:龙湖金融岛三个绿地地下停车场工程(TC3-03)、龙湖金融岛纵向街坊路地下空间工程(02)、龙湖金融岛外环路地下空间(东支渠独建段剩余段)工程桩基检测项目。
2.7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检测服务及其成果应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现行规范的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满足工程需要并经相关行政部门认可,出具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同时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含证书附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岩土类或测量类或其它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并出具在本(分)公司交纳的社会保险金证明(或养老保险)。
3.4业绩要求:
3.4.1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桩基检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合同(或协议书)、检测报告】。
3.4.2 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桩基检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合同(或协议书)、检测报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中至少须有一项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项目负责人变更的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
3.4.3 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
3.4.4类似桩基检测业绩指:市政(项目中包含地下空间或隧道)工程或房建(项目中包含地下空间工程)工程项目。
3.5财务状况: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2近三年内(2021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列入郑州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况。
3.6.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3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1月08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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