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HZPO
三、项目概况:需采购财富中心设计服务。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计 1 个标包,入围 2-3 名中标人,预估采购金额 50 万元(含税)。
标包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最高限价(元/每 |
预计 |
预估采 |
评分权重 |
1 |
财富中心设计服务 |
财富中心功能分区要求,包含财富顾问室、贵宾理财室、沙龙区、休闲茶水区、展示区、现金柜台、智能营销区和卫生间。 设计服务内容,按功能区提供效果图、电脑立体效果演示、提供可移动的软装物品清单、材质及价格。 |
≤150 元/每平方米 |
15 |
50 |
100% |
注:(1)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予承诺。
(二)报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设计费、人员费用、企业管理费、税费、利润、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投标(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
(三)合同期限:3 年。若采购方及采购方上级单位集采完成,采购方有权
无责终止该合同。
(四)项目地点:杭州市。
(五)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设计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对应的服务合同,包含合同签订页、签订时间、业务内容,结算发票)。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六)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7 日 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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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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