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服务平台(标准化厂房)二期建设项目(EPC)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高新服务平台(标准化厂房)二期建设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08-511400-04-01-769844】FGQB-015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高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眉山高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8-511400-04-01-769844】FGQB-0152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眉山高新化工园区内)。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设标准化厂房及企业配套办公楼,建设总用地面积约 97.57 亩,总计容建筑面积约 84500㎡,以及室外附属、相关安装等。
2.3 招标范围:(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同时配合施工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负责通过评审; (2) 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 (含变更) 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后续配合工作等内容。
2.4计划工期:420日历天(其中设计60日历天,施工360日历天)。
2.5总投资:32300万元。
2.6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均具备独⽴法⼈资格;(2)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 2家,其中施⼯单位 1家,设计单位1 家,由施⼯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3)联合体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和各⽅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不得以⾃⼰名义在本招标项⽬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投标;(5)本项⽬投标报名、投标保证⾦缴纳、递交投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负责,牵头⼈进⾏的该⾏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01 09:00至2025-01-08 23:59 (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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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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