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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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205-440604-04-01-51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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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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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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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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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地点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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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龙津东西路、禅港西路(登贤大道一季华西路)、南庄大道(龙湾大桥一石南大桥)、南庄二马路(南庄大道—龙津西路)4条南庄镇主次干道的路灯进行照明设施修复提升,包括对灯杆灯具、主供电管线、配电箱等进行提升改造。2.承包方式:设计费:□总价,□单价,☑折率,□费率,□其他 3.招标范围:☑3.2 设计范围:3.2.1 工程范围:本工程主要对龙津东西路、禅港西路(登贤大道一季华西路)、南庄大道(龙湾大桥一石南大桥)、南庄二马路(南庄大道—龙津西路)4条南庄镇主次干道的路灯进行照明设施修复提升。3.2.2 阶段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3.2.3 工作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设计服务(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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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施工现场服务工作、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含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优化及设计变更,如有)、电子化移交(如有)以及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配合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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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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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元) |
55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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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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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师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 或 照明工程专项设计资质甲级。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电气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适用于非市政供排水项目) 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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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01-01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1-22 09: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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