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5G数字影视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字〔2024〕3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北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数据中心全过程项目管理及咨询服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数据中心总用地约81851平米,其中总建筑面积100689平米。数据中心项目包括3栋数据中心楼、1栋AIDC楼、2栋66KV变电站、1栋运维楼。3栋数据中心的建设规模可达1万个机柜、AIDC楼的建设规模可达1万P的智算算力。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柴油发电机组(成套)工程、供电系统(成套)工程、低压配电工程、UPS及电池工程、弱电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机柜工程、人工智能计算软硬件及服务等。
2.2 招标范围:全过程项目管理及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设计管理、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及全面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2.3 项目地点:长春市。
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至整体竣工验收完成。
2.5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技术合格标准。
2.6 最高投标限价:3,32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服务团队中须至少包含以下人员:2名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5名机电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1名土建或安装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人员、1名资料员(提供岗位证)、1名前期工程师。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需具有近半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3.3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拒绝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20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