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金牛湖街道2025年乡村道综合养护(日常养护及小修保养)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5.31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2.364608万元
采购需求:
金牛湖街道2025年乡村道综合养护(日常养护及小修保养),总长171.281公里,其中乡道119.926公里,村道51.355公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的财务报表或《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供应商提供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或《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并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与投标供应商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供应商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本项目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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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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