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1-07 15:30:00
招标公告
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东营项目部牺牲阳极块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营中心渔港码头建设疏浚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河口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付款,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牺牲阳极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东营中心渔港港池南侧、渔港东侧两座钻井平台之间。新建泊位,岸线总长度510m,年吞吐量11万吨,设计通过能力11.9万吨;疏浚航道7300m,计划总投资:63057.00万元。
2.2招标内容: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及采用规范标准 |
单位 |
数 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牺牲阳极块 |
100kg |
/ |
吨 |
88.8 |
东营市河口区5号桩码头 |
888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财务状况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供货业绩要求:贸易商代理的厂家近3年内具有所生产产品被1个建设项目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至少1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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