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长江堤防应急治理工程(2025年度)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24】133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20%、其余地方政府自筹,项目法人为镇江市丹徒区河道管理所,招标人为镇江市丹徒区河道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镇江市丹徒区境内工程一期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镇江市丹徒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江苏省长江堤防应急治理工程(2025年度)按照100年一遇建设标准进行除险加固。
江苏省长江堤防应急治理工程(2025年度)工程镇江市丹徒区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堤防加固8.93km,填塘固基0.36km,堤防防渗处理8.48km,堤坡防护7.13km,拆建防汛道路9.03km,处理穿堤建筑物12座等以及相应的移民征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
镇江市丹徒区境内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包括堤防加固0.28km,填塘固基0.36km,堤防防渗处理8.48km,堤坡防护0.28km及处理穿堤建筑物12座。二期工程包括堤防加固8.65km,堤坡防护6.85km,拆建防汛道路9.03km。
工程建设投资金额:约7794万元,其中镇江市丹徒区境内工程一期工程对应部分工程建设投资约2690万元,二期工程对应部分工程建设投资约5104万元。
2.3本项目招标范围:江苏省长江堤防应急治理工程(2025年度)——镇江市丹徒区境内工程一期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水保、环保措施部分)。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465天(工程计划于2025年2月开工,5月20日前完工,含缺陷责任期365天)。电子投标文件按465天填写。
2.5质量目标: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监理范围对应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绩(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证明,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工程投资额,则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任总监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拟任总监须提供包含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7)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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