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雄安分行2025年-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ITCC-JSYp024011),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雄安分行2025年-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2 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雄安分行辖区内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环境卫生(保洁)服务、供电设备维护管理服务、锅炉维护服务、会务服务、门卫服务、驾驶服务,具体采购明细及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3 本项目含税最高限价为5774000元。
2.4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雄安地区)。
2.5 服务期限:2025年2月15日至2027年2月14日。
2.6 拟中标人数量:1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2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换发新营业执照的,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可无需提供上述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仅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即可。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投标人已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换发新营业执照的,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投标人可无需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仅提供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即可。
3.4投标人需承诺具有从事物业服务或从事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能力,需提供具有适应招标人相应要求能力的劳务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性(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应具有从事同类项目的服务管理经验,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物业服务业绩(合同甲方应为行政企事业单位),服务内容须涵盖车辆驾驶服务、保洁服务、办公楼宇设备维护服务。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合同证明文件,单份合同未涵盖上述服务内容的可提供多份合同,但单份合同金额应在100万元及以上或单份合同服务期限在1年及以上。
3.6投标人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需提供承诺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承诺函,并上传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系统资质信息)
3.7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8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10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3.11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3.12 被列为建设银行总行全国区域或建设银行河北分行区域禁用、退出名单且未解除禁用、退出处理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
3.13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3.14投标人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分包、不转包。
3.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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