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心业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心业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03-06-
2.3 招标内容: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心业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包含软件产品定制开发、运维服务;电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及相关售后服务;主要电子设备包含签名认证多合一终端;软件产品定制开发包含核心业务升级、综合服务平台升级、移动办公平台、政务协同平台、电子档案系统升级、基础软件平台、数据治理平台、业务不见面及无纸化平台、公银智联;年度运维服务(5年);其他配套服务包括信创适配、合并平煤分中心、业务数据迁移平台、其他费用(软件测试、移动办公平台配套)。
2.4 项目预算金额:18698800.00元。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完成系统正式上线。
2.6 交货地点:平顶山市。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8 硬件保修期:五年。
2.9 软件系统运维服务期:五年
2.10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11 中标人数量:1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 组织机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合同案例要求:投标人应具备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政务类应用软件开发项目案例(提供案例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财务要求: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纳税及社保: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承诺函及一般纳税人证明: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②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有不良记录,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③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 密或技木秘 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规定的供应商禁入名单或退出名单。(提供承诺函,若中标之后经招标人查询,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单位视为无效中标)。
④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⑤投标人不存在营业执照状态异常、清算信息异常、经营异常、工商严重违法失信、海关失信认证企业、政府采购违法失信、安全生产黑名单、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出入境检验检疫严重失信、行业联合预警-金融行业预警信息、纪检监察黑名单、涉金融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等情形(提供承诺函,若中标之后经招标人查询,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单位视为无效中标)。
⑥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承诺函);
⑦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3.6 信誉要求:
①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的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除承诺外,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01月03日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09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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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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