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抚宁城区排水能力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已由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以抚宁城区排水能力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抚审批字【2024】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抚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奖补资金及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市抚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抚宁城区排水能力综合提升改造工程物探和混错接排查。 2.1.2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 2.1.3项目规模: (1)城区雨污水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对城区现有雨污合流、混错接管线进行分流改造,涉及整改道路18条,道路长度16.69km;其中雨污合流改造道路10条,道路长度4.16km,混错接点位改造道路8条,道路长度12.53km。本次工程新建d600-d1000雨水管道5.73km,管道埋深2-5m,同步对骊城大街(滨河东路-富强路)、长征路(骊城大街-天马大街)步行道进行透水铺装改造。 (2)西城沟内涝点整治:近期可利用骊骅大街南侧的一条宽度约800mm的盖板沟,连通西城沟与沿滨河东路东侧疏通现有的排水明渠,将雨水分流导入西城沟后段沟道。 (3)东城沟(碧海路-洋河)段改造提升,将东城沟下半段全段清淤,并对富强园小桥等进行改造修复,清淤长度3.8km,平均清淤深度约1m,提升其排水能力,改善水环境。 2.1.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 2.1.5服务期限:30天(日历日)。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抚宁城区排水能力综合提升改造工程物探和混错接排查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其他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 3 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师注册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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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03 09:00至2025-01-09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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