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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胜县人民医院肺功能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0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胜县人民医院肺功能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60

最高限价(万元):60

采购需求:(一氧化氮)呼气分析仪(呼吸分析一体机)1台;肺功能仪1套。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永胜县人民医院肺功能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凭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评标活动开始前查询,存在不良记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附承诺书)3.4、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需提供,国产产品无需提供); 3.5、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需提供,国产产品无需提供)(如果是二级或二级以下授权,需提供上一级别完整授权,保证授权链完整);3.6、以上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1-03 06:00至2025-01-10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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