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5年直流发电机购置项目比选公告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5年直流发电机购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5年直流发电机购置项目
1.2项目编号:JSZB-2024-19447
1.3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具备比选条件。
1.6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项目预算不含税154.93万元,税率13%,含税175.07万元。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可兼投兼中,每个标段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人对应的中选份额为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直流发电机设备,采购数量及内容详见项目预算表。
2.2项目预算金额:项目预算不含税154.93万元,税率13%,含税175.07。
标段 | 规格 | 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不含税/万元) | 预估税率 | 总价(含税/万元) |
1 | 移动直流发电机 | 48V/100A | 30 | 4248 | 12.74 | 13% | 14.4 |
48V/130A | 25 | 5522 | 13.81 | 15.6 | |||
48V/160A | 20 | 7221 | 14.44 | 16.32 | |||
48V/100A | 150 | 3540 | 53.1 | 60 | |||
小计1 | 225 | / | 94.09 | 106.32 | |||
2 | 半固定直流发电机 | 48V/100A | 13 | 9292 | 12.08 | 13% | 13.65 |
48V/160A | 38 | 12831 | 48.76 | 55.1 | |||
小计2 | 51 | / | 60.84 | 68.75 | |||
/ | 合计 | 276 | / | 154.93 | 175.07 |
2.3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供货期限:订单签订之日起10个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试。
2.5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或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框架合同上限止。
2.6合同签订方式:签订框架协议+订单。
2.7质保期: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产品出现问题后有条件的现场维修,不具备条件的产品进行返修,返修时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2.8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企业组织: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控股管理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3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且同类产品销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
(1)业绩金额以签订的合同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时间及发票时间为自2022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止)】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有效订单。须提供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图。上述信息不全或材料模糊不清晰,评审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参选人的判定,以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若查实作假行为,则参选人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名单;
(3)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12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12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12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黑名单”的。
3.10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3.10.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10.2参选产品(任意型号)应通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CNAS资质)的检测,并具备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应为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之日止,检测结果须为合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按标段获取)
……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1月04日08时30分至2025年01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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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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