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采购包1(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暂扣及涉案车辆停车管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4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46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15990000-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 |
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暂扣及涉案车辆停车管理服务 |
2(年) |
否 |
为确保辖区居民的安全出行需要,保障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央、省、市、区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对辖区内交通违法、暂扣及涉案车辆的停车进行规范管理购买服务,提高交通执法处理能力,提升人们对遵守交通法规意识,也有效保障个违法、暂扣车辆当事人的财产安全的合法权益,对照《福建省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九不准”》(闽公综〔2014〕279号)、《福建省公安机关涉案车辆管理规定》(闽公综[2010]676号)和《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涉案车辆管理暂行规定》(厦公交警[2010]82号)等文件规定,我大队拟对2025-2026年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暂扣及涉案车辆停车管理服务进行采购。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暂扣及涉案车辆停车管理服务范围;对违法、查扣及涉案的电动车摩托车、小轿车、货车(超重超载超限车)、无人管理车辆、报废车等车辆进行路面清障施救,移至停车场并办理分期分类停放、保管、放行管理和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置等服务事项。两年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暂扣及涉案车辆停车管理服务采购预算每年约173万元,两年采购预算约为346万元。 |
3,46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025年2月21日-2027年2月20日。
采购包2(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暂扣及涉案车辆施救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4,54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54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2-1 |
C15990000-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 |
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暂扣及涉案车辆施救服务 |
2(年) |
否 |
为确保辖区居民的安全出行需要,保障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央、省、市、区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对辖区内交通违法、暂扣及涉案车辆的施救服务,提高交通执法处理能力,提升人们对遵守交通法规意识,也有效保障个违法、暂扣车辆当事人的财产安全的合法权益,对照《福建省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九不准”》(闽公综〔2014〕279号)、《福建省公安机关涉案车辆管理规定》(闽公综[2010]676号)和《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涉案车辆管理暂行规定》(厦公交警[2010]82号)等文件规定,我大队拟对2025-2026年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暂扣及涉案车辆施救服务进行采购。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暂扣及涉案车辆施救服务范围;对违法、查扣及涉案的电动车摩托车、小轿车、货车(超重超载超限车)、无人管理车辆、报废车等车辆进行路面清障施救,移至停车场并办理分期分类停放管理和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置等服务事项。两年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暂扣及涉案车辆施救服务采购预算每年约227万元,两年采购预算共约454万元。 |
4,540,000.00 |
交通运输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025年2月21日-2027年2月2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
1.投标人应满足的条件,否则投标无效:(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其他商务要求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投标人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采购包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采购包2: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采购包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1-03 至 2025-01-1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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