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京市建邺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0万元(采购包1:250.000000万元;采购包2:120.000000万元;采购包3:230.000000万元;采购包4:50.000000万元;采购包5:45.000000万元;采购包6:70.000000万元;采购包7:3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统一按照食材基准单价下浮比例进行报价,各分包下浮比例的报价<0%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为建立南京市建邺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系统标准化、规范化的食材采购供应管理体系,加强成本核算,维护广大区级机关工作人员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现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食堂各类食材的供应商。
供应商可参加一个或多个分包投标,且可兼中兼得,按分包顺序最多可以兼中2个分包,请各位潜在供应商自行考虑。
分包号 |
采购食材类别 |
预算金额(万元) |
各分包具体采购内容 |
1 |
畜禽肉、油脂及食品杂碎类 |
250 |
1.鲜猪肉、羊肉、牛肉、冷藏肉,冻肉等。2.动物肠衣、可食用动物杂碎、动物油脂及加工制品等。 |
2 |
饲养动物、淡水养殖产品、海水养殖产品、水产品加工 |
120 |
鲜活家禽、鲜活水产品、冷冻水产品、干制水产品、腌渍水产品等。 |
3 |
水生植物类、蔬菜及食用菌、豆腐及豆制品、禽蛋、卤菜、熟食 |
230 |
1.鲜、冷冻蔬菜、暂时保藏蔬菜(原料)、干制蔬菜(脱水蔬菜)、食用菌类。2.水豆腐、豆制品、豆浆及豆浆粉等。3.禽蛋。4.薯类。5.蒸煮香肠制品、熏肉制品、酱卤烧烤肉制品等。 |
4 |
水果 |
50 |
包括:鲜果等。 |
5 |
乳制品 |
45 |
包括液体乳、固体及半固体乳制品等。 |
6 |
谷物及谷物细粉、薯类、油料、豆类、植物油及其制品 |
70 |
1.小麦粉、小麦专用粉、大米细粉等。 2.碾磨、脱壳其他谷物、粗磨谷物等。 3.食用植物油、非食用植物油、植物油分离制品等 注:包含30万元作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扶贫资金。 |
7 |
食品及加工盐、糖及副产品、方便食品 |
35 |
1.味精(谷氨酸钠)、醋及醋代用品等。 2.淀粉、菊粉、淀粉制品等。 3.食用盐、非食用盐等。 4.原糖、成品糖、加工糖等。 5.米、面制半成品,速冻食品,即食方便食品等。 6.酱油及酱类制品、酱菜。 |
注:本项目按照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该分包预算为采购人预估费用,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中标供应商若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有关食品行业管理的标准规定、招标文件及双方合同的约定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其中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适用于所有分包: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1-24 09: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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