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公司相关项目浙江华电衢州乌溪江298MW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水泵水轮机-发电电动机组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浙江华电乌溪江混合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
2.2项目规模:装机容量298MW(2×149MW),三等中型工程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按照本电站总体计划安排,本电站2台机组计划分别于2028年7月31日、2028年9月30日并网发电。
交货进度:合同签订后30个月内完成交货,具体交货进度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水泵水轮机-发电电动机组设备采购(CHDTDZ005/19-ZJ-00101):包括(但不限于)水泵水轮机-发电电动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模型试验、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运输(含保险)、交货和现场开箱验收;承办及参加设计联络会;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技术资料(含图纸);对现场安装、试验、分部调试、整组调试提供技术指导,参加机组启动试运行、投入商业运行、最终验收;负责性能验收试验;提供工厂培训、现场技术培训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水泵水轮机-发电电动机组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设计、制造单机容量150MW及以上的水泵水轮机-发电电动机组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业主单位盖章的投产运行证明扫描件。
9.招标人不接受2021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1-03 20:30到2025-01-10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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